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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协议书有效吗

来源:网络   作者:曹晓静律师  时间:2024-01-26

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续存期间对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共同财产的所有权进行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对家庭财产进行内部分配的结果,婚内财产协议不能限制人身自由(即离婚的自由、分居的自由等等)。

一、财产协议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且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婚内财产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均应依照该协议履行各自义务。

二、财产协议书与离婚协议书的区别

财产协议书,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系双方对于财产做出的单项约定,不以离婚为前提,也不能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约定,仅限于对财产和债务进行约定,双方签字之后即生效。

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条件,内容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的抚养权与抚养费、财产的分割、债务承担等方面,自离婚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签字也没有法律效力。

因此,在签署财产协议书时,不能出现感情破裂、离婚等条件,直接约定财产的归属即可,否则会影响财产协议书的效力。

三、财产协议书与赠与协议书的区别

财产协议书系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限于夫妻关系的双方,应当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法律规定;赠与协议则可以适用于任何的双方主体或者多方主体,应当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签署赠与协议,如果已经完成过户或者交付,则赠与完成,不存在履行的问题;如果只是签署了赠与协议,但赠与财产并没有转移交付,则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受赠人不能再主张约定的财产。

因此,在签署财产协议时,不能出现类似于“赠与”的词语,否则被认定为赠与,协议有被撤销的可能。

综上,婚内财产协议不同于离婚协议和赠与协议,夫妻双方签订协议时,要弄清楚协议的性质,千万不能拿离婚协议书或者赠与协议书当做夫妻财产协议书来使用。双方签署婚内财产协议,在出现婚姻问题时,应当按照财产协议的约定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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