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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晓静律师关于离婚、家庭纠纷常见问题的咨询解答(六)

来源:www.hun-inlawyer.com   作者:曹晓静律师  时间:2020-12-30

我们日常工作中,每天都能接到很多的关于婚姻家庭、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咨询,曹晓静婚姻家庭律师团队根据日常的法律咨询,对于婚姻、离婚及相关的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常见问题进行整理、解答,以期对当事人有所帮助。

15、必须分居满两年后才能提出离婚吗?

有很多当事人对于离婚充满顾虑,会问到这个问题:我们没有分居两年呢,得等到满两年才能起诉离婚。这个问题问得我们哭笑不得。按照我们中国的法律,结婚自由,离婚也是自由的,如果夫妻双方确实已经不能继续共同生活,一方或者双方随时都可以提出离婚,分居只是法院可以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详见上文:分居两年了,会自动离婚吗),而不是提出离婚的必要条件。由于分居是夫妻两个人的私密的生活问题,他人很难证明证实,且分居是一种持续的生活状态,无法以证据的形式呈现出来,因此在离婚诉讼实务中,除非双方当事人自认,否则很难证明夫妻分居的事实。因此,若夫妻双方确实已经感情破裂,一方可以随时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协议离婚,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16、对方出轨了,不离婚的话保证书怎么写?

在很多婚姻中,有的当事人发现了另一方出轨,也有当事人为了保证对方对婚姻的忠诚,而让对方签署了《出轨保证书》。那么《出轨保证书》有效力吗?能够得到法院的认可吗?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权属进行约定,但其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除此以外,婚姻法对于出轨等其他情况并没有直接的规定,因此,夫妻之间签署的《出轨保证书》以及类似的书面材料,其效力有有争议的。若书面材料中明确了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的归属的约定,则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于财产的约定原则上是有效的;若只是单纯的限制对方出轨的约定,则其法律效力性不大,在实际操作上也存在很大的障碍;对于夫妻双方结婚、离婚的限制,或者是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承诺、保证,由于是涉及的人身关系的范畴,这样的承诺、保证内容,是无效的。另外,这样的材料中往往附加了类似于“如果再出轨”、“如果有外遇”的条件,当事人若主张对方按照保证书履行自己的义务,需要证明对方已经出现了条件中的“出轨”、“外遇”,但是这样的事实情况是很难证明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很难取得直接能够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除非有抓拍在床的照片或者有对方自己承认出轨的记录。因此,很多人想用《出轨保证书》、《承诺书》等限制对方,但其实这样的书面材料只能起到君子协议的作用,很难在法律上对对方有强有力的约束。

曹晓静律师建议,在婚姻生活中,如果发现对方有出轨的情形,不要按照自己朴素的认识,让对方签署类似于出轨保证书的保证书、承诺书,最好的方式是直接签订《夫妻财产协议》,直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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