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9-1124-7365
热门话题: 婚姻资讯 | 离婚诉讼 | 子女抚养 | 房产分割 | 协议离婚 | 财产分割 | 涉外婚姻 | 遗产继承 | 私人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是:北京离婚律师>律师动态>  正文

曹晓静律师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远隔千里的房产,我该如何继承

来源:www.hun-inlawyer.com   作者:曹晓静律师  时间:2020-12-16

生老病死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人一旦死亡,继承问题就会随之而来,特别是大城市中的房产继承。由于房产价值快速增长,有些人为了争夺财产,将手足之情抛之脑后,甚至为了争抢遗产不惜弄虚作假、伪造证据。

今天寻求律师帮助的吴先生,岳父母均已去世,在厦门留下两套房产,而两个子女却对继承问题迟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曹晓静律师来帮忙,将根据错综复杂的继承情况,为吴先生提出中肯的建议,帮他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回顾

吴先生的岳父母均已去世,两位老人在厦门留有两套房产,正是这两套房产问题,给吴先生近期的生活,平添了很多烦恼。

对于两套房产的继承问题,吴先生一家和小舅子一家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其中一套房产,是岳父单位的房改房,由吴先生夫妇出资购买,落在岳父名下。岳父离世后,对于这套房产,吴先生的小舅子准备据为己有。据吴先生所述,岳父在生前曾经给吴先生一家写过信,也写过遗赠协议,但在后期搬家中遗失了。

吴先生称,除了登记在岳父名下的房产之外,还有一套67平米左右登记在岳母名下的房产。小舅子前段时间在获知该房产要拆迁之后,竟然做了一份岳父母家中只有他一个子女的公证,而房地产中心便凭此给小舅子办理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直接将岳母的房产过户到小舅子的名下。

吴先生发现这一情况后,急忙重新向房地产中心出具了家庭成员的证明,最终小舅子手中的公证被撤销,不动产中心也据此收回了那份改成小舅子名字的房本,重新发放了岳母名字的房本。

两套房子都在厦门,而吴先生定居在北京,两地相隔甚远,两处房子一直由小舅子在居住和出租。未来,这两套房子又该如何分割呢?

律师支招

曹晓静律师表示,吴先生家的情况是一个典型的多子女家庭因法定继承而引发的纠纷。其中的一套房产涉及拆迁,那么面临的问题是继承利益转化为拆迁利益,依然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来进行处理。

对于这套即将拆迁的房产,根据现有的拆迁政策,如果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而且不具备获得两套安置房的客观条件下,拆迁办非常有可能按照房屋登记所有人来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也就说,房子依旧签在岳母的名下,安置获得的房产依旧是岳母遗产的转化,分配的规则也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房产归吴先生和小舅子两家共有,那么对于共有房屋产权期间所产生的利益,也就是出租所获得的租金,吴先生也是有权来进行分配的。

曹晓静律师认为,两套房产可以一并与小舅子一家协商,如果房子的分配比例无法达成一致,吴先生可以将两套房产一并通过诉讼解决。这里需要提醒吴先生的是,如果通过诉讼解决的话,需要明确管辖问题。依据继承案件的管辖管理规定,由主要遗产的所在地和被继承人生前的经常居住地作为管辖原则,吴先生的案件极有可能由厦门法院受理。

 

曹晓静律师  有温度的婚姻家庭律师,最贴心的法律服务专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咨询电话:139 1124 7365

 


相关文章: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
婚后与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的,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如何确定?
曹晓静律师参加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研讨会
涉外婚姻纠纷的法院管辖
涉外婚姻案件之我国可受理的离婚案件类型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