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
我买了一套房子,刚付了首付,就与妻子结婚了。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银行的房贷,现由于感情不和,我们打算离婚。请问,这套房子怎么分?
律师答—
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你离婚后,房子还是你的,但你需要把对方还贷的钱和房子增值的部分按比例分割给予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