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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儿子拒绝养老,遭八旬老母亲起诉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2-03

  辛苦将5个儿子拉扯长大,不但没能享受到天伦之乐,儿子们还对她的赡养问题不断推诿,某市某镇现年84岁老人廖惠群(化名),迫不得已将亲生儿子们告上法庭。当地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老母亲状告儿子,要求尽赡养义务的案子。

  然而,在法庭上曾表示服从判决的儿子们,并没有都如约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当老人再次找到儿子们询问每月的赡养费,大都遭到各种理由拒绝,不得已廖惠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八旬老妪状告4个儿子

  廖惠群今年已经84岁,一共养育了5个儿子,如今儿子们都各自安了家。老伴在几十年前去世后,廖惠群就一个人独自居住。老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是一些补助和低保,平时也会去大街上捡点废品来卖。

  几年前,老人其中一个儿子入狱服刑,留下一个10多岁大的孩子,老人又照看起了这个小孙子。随着年纪增加,廖惠群的身体也变得大不如前,遇到天气变化就可能生病。另外,她的微薄收入也渐渐不够支撑祖孙俩的生活。为了生活,廖惠群挨个来到她的4个儿子家,希望能得到他们的帮助,每个月给点生活费。令她没想到的是,4个儿子各自找起理由推诿,声称自己经济也不好过,没法给她钱。老人和儿子们吵了起来,当地社区和村委会也多次前来调解,但仍没能改变儿子们的态度。今年8月,廖惠群前往法院起诉。

  拒不支付 老母盼法院强制执行

  得知老人的情况后,法院当即对4个子女送达了起诉材料,并选择在当地社区开庭审理此案。

  在法庭上,4个儿子一开始仍然是拒绝赡养老人。在听到儿子如此决绝的答复后,廖惠群抹起眼泪,大喊要和这些孩子断绝母子关系。办案法官见此情况,当即对四个儿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不赡养的法律后果。

  为了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法庭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判决支持老人的诉求,要求每个儿子每月给付廖惠群老人100元的生活费。

  但是,令廖惠群再次失望的是,法庭宣判不久,老人的好几个儿子再次耍起了“太极”,仍不愿支付生活费。不得以老人又到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除了物质义务子女更应在精神上赡养老人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除此之外,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到了精神赡养问题,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子女,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父母。如果有条件而不回家探望父母的子女,父母一旦起诉,法院应该受理。并根据老人合理的精神诉求,判令子女履行精神赡养的义务。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尤其是在家庭关系等情感方面的作用有限,家庭情感又非常复杂和微妙,法律虽然可以强迫履行义务,但不能根治,这就需要各方面进行协调,“子女们应该好好珍惜自己的父母,别到了‘子欲养而亲不在’时,造成永远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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