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双方争议最大的一项就是孩子的抚养权,这往往也是离婚诉讼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总体来说,子女的抚养权与双方的工作、收入、住房、家庭、有无过错、家人能否帮带以及孩子的年龄、性别、以往的生活方式等多个因素相关,是法官综合上述情况,根据法官的认识和理解,判断哪一方对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更有利。
一、孩子的年龄对抚养权的影响
根据《民法典》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时,根据子女的年龄不同有不同的确定抚养权的方式:
(一) 2周岁以内子女,以由母亲抚养为原则;若母亲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或者其他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原因的,可以由父亲抚养。
(二)2-8周岁之间的,需要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家庭环境等条件,结合孩子的生活状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发展的原则,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一般从双方的工作、收入、住房、户籍、家庭成员、是否丧失生育能力、有无其他子女、有无婚姻过错、有无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时间更长等综合因素考量。
(三)8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以孩子本人意愿为准,但是如果子女选择的一方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一方抚养。
(四)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如果婚姻出现危机,可能会面临离婚问题时,就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一)尽量让孩子跟随自己生活,不要让对方带走孩子,可以考虑让自己的父母帮助自己照顾孩子。
(二)可以与对方谈判协商,可以在财产上适当让步,以换取孩子的抚养权。
三、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财产分配、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在诉讼离婚中,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从以下方面收集、准备证据:
(一) 自己的工作收入证明。可以打印工资卡流水,也可以由单位出具个人收入证明。
(二) 照顾孩子的影像资料。主要是日常生活中陪伴孩子学习、游戏等照片、录像,以及给孩子购买学习、生活等用品的消费记录等。
(三) 自己受教育情况的证明。主要是毕业证、学位证书等。
(四) 房产证明。证明自己有稳定的住所。
(五) 父母愿意帮带孩子的说明。主要内容是家庭和谐的氛围以及愿意帮助照顾孩子的意愿。
(六) 对方是否有其他子女。如果对方还有子女,利于自己争取抚养权。
(七) 自己是否丧失生育能力。可以提供相应的病历或者检测报告等。
(八) 对方存在婚姻过错的证据。包括对方自认的书面材料、录音,或者与第三者之间的微信、短信记录、住宿记录等。
(九) 对方不良嗜好的证据。如能证明赌博、暴力、酗酒、吸毒等情形的照片、证明材料等。
(十)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